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工程机械从制造到使用也都快速增长。大量工程机械在全国建筑施工领域发挥了重大作用的同时,由于其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尚未厘清等种种原因,工程机械的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事故时有发生。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查,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发生220起重特大事故,其中存在人员违章违规操作或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原因的有113起,占整体数量的51.4%!这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数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不能只把目光放在发展规划、创新工艺、运营手段上,更应该关注到安全生产上。
因此,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的推行,是对工程机械行业多了一重保障。据了解,安责险已经在我国多地实践落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我国已经有17个省区开展安责险统保,9个省市开展了安责险试点。北京安责险试点工作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出发,将传统高危行业、城市运行维护保险样作业活动以及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行业领域纳入试点范围。截至2016年末,北京市安责险参保企业达到了21370家,保费收入4173.64万元,提供风险保障超过896亿元,覆盖了30个行业领域。截至2017年2月底,共有149家企业得到赔付,赔付金额132.75万元。